亚星·(中国)官方网站政策解读:《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方案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乡村振兴局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工作目标、工作措施等方面进行解读。
2020年12月28日,习总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脱贫攻坚形成了庞大的扶贫资产,对这些资产要摸清底数、加强监管,确保持续发挥作用”。《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六盘水市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均提出“要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脱贫攻坚期亚星,投入到我市的各类资金实施大量扶贫项目,形成规模较大的扶贫项目资产,为切实规范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摸清资产底数,明确权利主体,落实监督单位和管护责任人,防止扶贫项目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持续发挥效益,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出台我市的《实施方案》。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根据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目标任务是全面摸清党的以来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将扶贫项目资产合理纳入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实施分类管理,防止扶贫项目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持续发挥效益。
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措施有:一是全面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坚持“谁主管、谁排查”的原则,按照资金渠道,组建由各类资金管理部门会同项目实施行业主管部门的扶贫项目资产清理排查小组,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对纳入管理范围的扶贫项目资产再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应统尽统。并按照经营性、公益性、到户类资产分类建立管理台账亚星。二是稳妥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移交。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同步做好资产移交,并纳入相应的资产管理体系。三是落实项目资产管理责任。按照“县级统管、乡镇监管、村级直管、群众监督”的原则,县级政府、市县乡村振兴部门、市县行业主管部门、乡村两级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中履行相关职责。四是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护运营。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特点,落实扶贫资产管护主体,建立相应后续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落实管护责任。五是规范项目资产收益分配使用。属于村集体的资产收益,由村委会按照“村集体提方案、乡镇审批、县级备案”的流程,履行决策和公示等相关程序后进行分配。原则上村集体资产收益的20%作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公益金,用于项目资产运营管护、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村集体收益的80%以上主要用于防止脱贫不稳定户亚星、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其他困难群体返贫致贫。六是严格依规做好项目资产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集体和国有扶贫项目资产。确需处置的,应按照集体资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规范处置。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扶贫项目资产损毁的,应有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等评估证明文件,按规定予以核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县级人民政府成立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相关部门按照分工明确管理责任。
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强化监督管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村公示栏等,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扶贫项目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处置等情况。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情况的纪律监督、审计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等。
三是加强安排部署,有序推进工作。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按照安排部署、摸底排查、确权移交等阶段有序开展。
四是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总结推广。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建立调度机制,按月向市级乡村振兴部门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进一步细化的内容有:一是明确了按照资金渠道,坚持“谁主管谁排查”的原则,对各类资金渠道形成项目资产清理排查责任单位进一步细化。二是分别对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到户类资产主要排查的内容进行了细化。三是对扶贫项目资产移交手续及移交资料等进行补充说明。四是落实管理责任方面,对乡村振兴部门、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村集体等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进行细化。五是新增加强安排部署,有序推进工作,对2021年12月31日前各时间段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
创新工作思路方面:一是将《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中的指导思想和《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的基本原则融合,形成总体要求。二是按照贵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的指导意见》,对村集体收益提取的20%和80%如何分配如何使用进行了明确。三是将《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资产登记内容通过附表1《六盘水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台账登记表》形式体现出来,新增了《六盘水市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表》对确权登记和资产后续管理的有关内容进行了明确。四是将公益性资产未确权给村集体的,如农村教育、卫生健康、供电、文化广电旅游等设备设施,由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标准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