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任领导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由烟台市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正处级事业单位。中心位于莱山区府后路17号,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1.33万m²,其中实验室用房3500 m²,固定资产原值8010万元。人员编制241人,内设科室27个。
中心主要承担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验检测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职能。对外挂烟台市预防医学研究所、烟台市卫生检验检测中心、烟台市健康教育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山东中心烟台分中心牌子,是山东大学、烟台大学、济宁医学院亚星、潍坊医学院、滨州医学院的实践教学基地。
中心现有市级重点学科6个。2007-2022年,中心共获得省市科研课题立项102个,76项成果通过鉴定和验收,获各级各类成果奖29项,发表科研论文487篇,其中SCI收录33篇。中心于2023年1月通过山东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获得资质认定确认的检测能力包括食品类78个产品、354个不重复参数和非食品类11个产品、270个参数亚星,涵盖食品、食品相关产品、水质、消毒产品、涉水产品、卫生用品、化妆品等11个检测领域,检测能力达到《山东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评价与优质服务示范岗评比办法(试行)》要求。
多年来,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健康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健康烟台”总体目标,积极弘扬“预防为主 人民至上 忠诚担当 守护健康”烟台疾控精神,着力建设省内领先、国内一流、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市级疾控中心,在完善体系建设、加强能力建设、防控重大疾病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先后被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被卫生部授予“全国抗震救灾医药卫生先进集体”;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巾帼文明岗”;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模范职工之家”;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等4部门联合授予“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被省总工会授予“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山东省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连续14年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连续9年获全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A级;被市委宣传部评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感动烟台人物(群体)。
1958年8月,迁至芝罘区大马路92号,成立“烟台专区卫生防疫站”,办公面积400m²,职工28人。
2006年12月,在原市卫生防疫站、市卫生检疫站的基础上,合并组建“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至莱山区府后路17号,办公面积1.33万m²,编制170人亚星。
2017年6月,烟台市皮肤病防制所整建制并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机构增设皮肤病防制科;卫生检验科分设为理化检验科和微生物检验科;人员编制由170名调整为194名。
(一)办公室(挂审计科牌子)。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会议及重大活动组织、接待等工作。
(二)人事科。承担中心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险、公开招聘、档案管理、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三)行政财务科。承担中心财务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预、决算和检查经费执行情况,完成日常经费收支、审核报销及财务监督、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
(四)设备与物资管理科(挂生物制品管理科牌子)。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物资、器械药品的储备和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置,中心生物制品的出入库管理及冷链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等工作。
(五)科研教育科。承担中心科研课题(项目)管理、教育培训基地管理、学历教育管理、继续医学教育、短期进修(培训)、市预防医学研究所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
(六)网络信息科。承担中心信息化建设及网络信息安全,中心网站和其他应用系统、软件建设和常规运行维护管理,中心公共卫生大数据平台应用开发、管理和分析等工作。
(七)业务管理科。承担中心业务工作管理与协调、全市疾控机构绩效考核组织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八)质量管理科。承担协调建立、健全中心实验室质量和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工作,组织协调实验室认证及行业资质认定;承担质量工作督查与评价等工作。
(九)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科(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承担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数据、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疫情预测,风险评估工作;牵头承担不明原因疾病调查处置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拟定、落实等工作。
(十)传染病防制科(挂中医药防病科牌子)。协助完成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方案的制定与落实工作;开展传染病及其流行因素监测和报告;组织指导辖区内开展传染病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等工作。
(十一)结核病防制科。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市)结核病防治规划和技术规范,并协助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结核病防治规划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监控工作;指导辖区内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等工作。
(十二)免疫预防科。协助制定辖区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相关技术方案;开展免疫规划实施和预防接种服务的技术指导和评价工作;拟定辖区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重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组织开展疫苗可预防疾病的监测、调查和疫情控制。
(十三)艾滋病防制科。协助完成全市艾滋病、丙型肝炎防治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展艾滋病、丙型肝炎监测、危险因素调查和分析;开展艾滋病的随访管理、咨询服务、行为干预等工作。
(十四)皮肤病防制科。协助完成全市麻风病、性病防制工作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展麻风病、性病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业务指导和培训等工作。
(十五)健康教育科(挂烟台市健康教育所牌子)。协助开展健康素养监测;协助制订辖区不同人群的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方案;协助发布健康教育有关的核心信息,推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新成果等。
(十六)慢性非传染病防制科。开展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预防控制,以及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指导、健康促进等工作。
(十七)地方病(寄生虫病)防制科。落实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措施,开展地方病、寄生虫病及其流行因素监测和报告、培训、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等工作。
(二十)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科。协助完成制定全市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规划并落实;承担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质量与感染监测、消毒处置技术指导工作;开展辖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导等。
(二十二)营养与食品卫生科。开展食品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的监测与评价等。
(二十三)预防保健科(挂学校卫生科牌子)。承担学校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学生常见疾病的监测与评价等工作。
(二十四)理化检验科。开展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相关公共卫生领域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物理、化学因子的实验室检验检测工作等。
(二十五)微生物检验科。开展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相关的病原微生物检测与分析工作;承担对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微生物检测检验等工作。
(二十六)社会卫生科。承担健康烟台、爱国卫生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老龄健康、妇幼健康的技术指导管理等工作。
中心现有仪器设备430台,资产总额达到6700余万元,其中大型设备(10万元以上)148台,设备管理人员2人,设备使用人员59人。其中检验检测设备494台套,总值5592万元,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山东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评价与优质服务示范岗评比办法(试行)》要求,市级疾控机构A类项目开展率应≥85%,目前中心检测能力已达到该标准要求。
工作分工主持中心纪委工作、分管党建办公室、设备与物资管理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科(应急管理办公室)、免疫预防科、职业卫生科、放射卫生科、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科、公共卫生监测与评价科。
工作分工分管质量管理科、科研教育科、网络信息科、业务管理科、传染病防制科(中医药防病科)、结核病防制科、皮肤病防制科、慢性非传染病防制科、地方病(寄生虫病)防制科、社会卫生科、理化检验科、微生物检验科。
工作分工分管艾滋病防制科、营养与食品卫生科、预防保健科(学校卫生科)、分管健康教育科(烟台市健康教育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