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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星·(中国)官方网站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有

更新时间:2024-07-25 07:56点击次数:
 亚星·(中国)官方网站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清单制”引入乡村治理,探索出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承担事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做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总结推广典型范例和创新手段,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现就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

  亚星·(中国)官方网站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清单制”引入乡村治理,探索出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承担事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做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总结推广典型范例和创新手段,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现就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乡村治理中运用清单制,是在党组织领导下亚星·(中国)官方网站,将基层管理服务事项以及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事务细化为清单,编制操作流程,明确办理要求,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乡村治理方式。清单制在各地广泛运用,对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产生了积极作用。

  (一)有利于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基础作用,设立村级事务清单,明确村级组织工作职责,梳理和列举村级组织承担工作事项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等内容,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过多行政事务,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二)有利于保障农民各项权益。设立小微权力清单、“三务”公开目录等,明确权力行使规范,加强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设立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推动便民服务,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有利于提高乡村治理效率。坚持赋权与减负相结合,设立行政权力清单、村级事务清单等,规范村级组织承担行政性事务的权责与方式,推动行政性事务与乡村治理相结合,提高处理乡村复杂问题能力与乡村治理效率。

  (四)有利于提升为民服务能力。通过设立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明晰乡镇和村对群众的管理和服务职责,创新“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的实践形式,为农民群众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

  (五)有利于密切基层党群干群关系。通过清单制理顺基层权责边界,规范办事流程,强化监督检查,村干部照单履责,从繁杂、不必要的事务中解放出来,抓主抓重谋乡村发展,行使权力有制度约束,服务群众有具体要求,增强了基层干部的号召力、凝聚力。

  各地要以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提高乡村治理效能为目标,坚持党建引领、依法依规、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的原则,有序推进清单制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

  (一)加强党的领导。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对开展清单制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发挥好村级党组织作用,确保通过实施清单制达到保障农民权益、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提升为民服务能力的效果,切实防止清单制流于形式。

  (二)依法依规编制清单。确定清单内容要遵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全面、规范,防止通过清单制将部门摊派任务制度化。要突出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级事务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要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制度,规范调整程序,根据政策法规立改废释情况以及工作实际,适时变更清单。

  (三)推动清单规范运行。要对清单事项、调整程序、落实执行、监督考核、保障措施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推动清单制运行“有章可循”。编制清单事项流程图,明确清单名称、运行流程、法律依据等,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印发流程图手册、村委会公示等途径,让群众心中有数、按图办事,干部心中有戒、照单履职。

  (四)完善监督评价机制。明确清单事项的监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等,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监督的监督体系。健全公开制度,公开清单内容、运行程序、运行结果,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群众评价机制,把群众评价作为清单运行效果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健全配套措施。推动加强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站点硬件和软件建设。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制度,对下放给基层组织承担或协助的事项,要明确下放权限、经费来源,确保各项保障与工作任务相匹配。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扩大智能化服务平台在乡镇和村的覆盖面,提高为农服务效率。加强干部素质能力建设,建立正面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机构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强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推广运用清单制工作,因时因地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部门协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机构要将清单制作为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农办、民政、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合作,细化工作措施,形成部门工作合力。

  (二)强化工作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机构要加强对清单制工作的指导,根据工作需要编印工作指引、问答手册等,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三)分类有序推进。各地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有序开展,可以整省推进清单制,出台指导意见;也可以市、县为单位,开展不同类型清单的实践;鼓励乡镇、村级组织结合实际探索特色清单。有工作基础的地区要认真总结已有做法,逐步完善推广。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地要深入总结推广在乡村治理中运用清单制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经验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现随文一并印发典型案例,供各地学习借鉴。

  宁波市宁海县贯彻落实习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党组织必须坚强、党员必须过硬”的要求,在全国首创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标本兼治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妥善处理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小微及引发的村级矛盾纠纷,构建了乡村反腐新机制。

  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简便的原则,全面收集汇总村级组织、村干部权力事项,消化清理归纳总结,把涉农政策制度梳理形成《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36条》,涵盖了19项公共权力事项和17项便民服务事项,基本实现村级权力全覆盖。把“五议决策法”作为权力清单的首个条款,规范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和群众评议流程,强化基层党组织对村级重大事项的统一领导权。2018年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修改了28项流程,归并取消了11项权力,完善了农村巡察等24项保障机制。

  强化村级组织、村干部权力主体的岗位职责,确保村级权力运行“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规范,一切规范有依据”。重点围绕“36条”事项编制权力行使流程图45张,明确村级权力事项名称、具体实施责任主体、权力事项来源依据、权力运行操作流程、运行过程公开公示、违反规定责任追究等6方面内容。为凸显精简务实原则,除工程招投标等重大事项外,其余村级事务办理流程都控制在5个环节左右。如村集体资产处置事项,村集体事先按“五议决策法”程序对资产处置项目形成方案,并召开社员代表会议形成决议;然后由村集体发布处置公告;对于标的物市场调查价或评估总价在1万元以上的,进入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1万元以下的由村集体自行公开交易);招标结束后,承、发包双方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并交乡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建立以县委为组长,县委、纪委、组织部长等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将任务分解到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制订县委“36条”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联合或专项督查,全面启动农村巡察全覆盖,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将“36条”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检查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的必需内容,对执行不力的党组织及相关人员进行约谈、问责。县委组织部把“36条”纳入基层党组织述职评议,列入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作为村干部备案管理的内容。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完善“36条”政策文件,加强日常监督指导。实施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以“36条”达标村、示范村创建为抓手,分三年逐步提高全县达标村、示范村占比,最终形成全面规范执行。全面实施“三交底”廉政谈话向村(社)基层延伸,明确将村组织“一把手”列为“36条”规范执行的“第一责任人”,目前已经实现对新一届村班子“一把手”廉政谈话全覆盖。

  把农村党员干部学深悟透“36条”作为有效执行的基础前提,分类抓好常态培训。突出“”和村干部执行主体,把学习“36条”列为村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强化联村干部执行把关,综合运用周二夜学、“走村不落户、群众考干部”等载体形式,把学习贯彻抓在经常。组织农村党员全员轮训,编写乡土教材,组建讲师团,建立15个社会治理培训基地,以千党课、支部主题党日、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强学习。扩大群众知晓率,制作播放“36条”微电影、动漫,创作戏剧等文艺作品,绘制墙体漫画,发放20余万册口袋读本、漫画图册和监督案例,让群众明白“找谁办事、怎么办事”。

  紧扣权力行使核心环节亚星·(中国)官方网站,健全上级、村监会、群众监督有机统一的监督体系。在党委政府监督层面,制定“联村铁律30条”,对联村干部指导把关不到位、问题严重的,评定为基本满意或不满意。制定加强新时代村干部队伍建设的“锋领头雁20条”,配套报酬激励、村干部违反规定56项具体行为和责任追究标准等正反激励制度,开发了“36条”智慧监督系统软件,使每个环节都可追溯、可监督。在村监会监督层面,制作《村务监督对账单》《村务监督地图》,编印《村务监督一本通》,规范村监会例会,组织村务监督论坛10余期,村监会成员累积参与1000余人次,有效提升村监会履职能力。在群众监督层面,推行“议事会”等制度,扎实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宁海“阳光村务网”和数字电视公开平台,让群众通过家里电视或手机等方式就可查询到村级事务办理情况。

  针对村级工程招投标市场不完善、村民代表议事规则不健全、从严惩戒村级权力主体法律依据不足等问题,出台《宁海县农村干部违反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干部监督的意见(试行)》等,为“36条”实施提供制度保障。每年调整出台《基层权力监督约束机制考核办法》,以查促改、以考促建,营造村级权力规范运行的大监督氛围。2019年上线条”智慧运行系统,有效规范村级工程建设、资产资源发包等领域小微权力。2021年,在“36条”智慧运行系统实践基础上,进一步开发上线村级小微权力智慧运行系统,并在全市推广应用。自运行以来,各功能模块累计汇总数据1.88万条,累计录入村级工程项目1596条、资产资源5005条、村级采购2195条,产生红色预警216条。推行农村干部“五险一金”廉政风险干预机制,实施以来共扣发600余人次村干部廉洁保证金,累计扣发金额60余万元,廉政谈线余人次。

  “36条”的实践是对村级反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通过对村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科学合理分置,创造性地解决了乡村治理的几个根本性、关键性问题,为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益范本。一是农村干部用权更加规范。“36条”为小微权力运行建起了“规则”,村干部办事再不能“违规越线”,必须按照“规则”按程序操作。随着“36条”的运行,村干部规范用权意识不断增强。二是基层群众办事更加便捷。根据“36条”,群众办事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具体找什么人都明明白白,避免了办事群众“来回跑”。对照流程图能直观明了地知晓事务办理的具体步骤、时间期限,并享有一次性告知、限时答复、按时办结等权利,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了有效保障。三是村监会监督履职更加有序。“36条”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单一监督为全面监督,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给村务监督指明了方向,也给村监会监督履职“撑起了腰杆”。四是村级工程项目推进更加有力。“36条”带来了干群和谐的生动局面,村级重点项目建设获得了更多群众的支持与参与,提升了项目推进速度和工作质量。

  厦门市海沧区针对村居职能交叉不清、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繁重、自治作用发挥不充分、队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坚持源头治理、多管齐下和改革创新,着力规范权责事项,融合多元力量帮助村居减负增效,健全机制保障减负不反弹,让村居干部回归主责主业、为民服务。

  一是“1份铁规”收紧下放路子。按照严格准入、依法进入、事费配套、注重时效的原则,严格执行村居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梳理清单事项,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未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下放的工作事项,不得下放至村居工作站,确需下放的工作事项,要执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落实相应人员及工作经费保障。擅自向村居委托或转移工作的,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二是“6张清单”厘清权责边界。2016年海沧区制定了村居有关权责事项6张清单,分别是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协助基层政府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监督活动、建立的台账报表、开展的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和保留证明清单,包括清单事项165项。结合机构改革,27个部门逐条梳理6张清单,逐一审核清单事项的合法性和政策依据。2020年,修订出台《海沧区村(居)民委员会有关职责事项一览表》,总事项减至119项,减少27.88%。其中,依法履行职责事项从38项减为24项,依法协助基层政府工作事项从61项减为55项,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监督活动事项从11项减为10项,台账报表事项从27项减为21项,评比达标活动从8项减为7项,保留证明事项从20项减为2项。

  三是“25项小微权力”规范权力运行。出台《关于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的通知》,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简便”原则,围绕村级组织在组织建设、经济管理等6个方面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共梳理出25项事项。细化各清单事项的用权程序,绘制“四议两公开”、财务开支、发展党员、投资建设项目、出租出让集体资产、印章管理等运行流程图,确保村级权力事项运行按程序决策、按流程办事、按时限落实、按规范落地。

  一是建立村居绩效考核机制。制定实施《海沧区村(居)绩效考核评价办法》,每年根据全区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确定考核指标,按照“统一等级、统一结构、统一项目、规范标准”的方向,对村(居)职责事项年度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评。排名为前25%的村(居)工作者给予应发月工资2.5倍的绩效奖励,排名为后10%的村(居)相应缩减奖励并通报。确保清单工作刚性严肃、精准落实,引导村居聚焦主责主业,同时也实现清单动态化监督,防止事务反弹、责任甩锅等现象。

  二是建立“1+X”监督机制。按照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和各部门职能监督的“1+X”监督机制,持续下沉纪检、组织、民政、审计等部门力量,推进清单落实审查和“微”整治。实行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机制,畅通群众质询、答复渠道,构建有机统一的监督体系。

  三是建立基层减负监测点。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查处工作,在基层设立减负监测点,对于监测中发现的一些可能增加基层负担问题,区纪委监委及时进行跟踪督办,督促整改,做到及时发现、动态处置、纠偏改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表格战役”监督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整合同类表格,减少基层重复填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处理。

  一是完善“就近办,马上办”便民服务改革。持续完善机构下沉、人员下沉、服务下沉的“就近办,马上办”便民服务。推进“一站式”服务,将75项便民服务事项入驻43个村居便民服务站,做到“开一个窗,办全部事”;开通网上办理服务,全部实现“一趟不用跑”或“最多跑一趟”,即办率达57%,全流程网办事项占比38.7%,全区通办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19.5%,最大程度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实现网格化服务,聘用710名社区网格员下沉各村居,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负责网格内信息收集、上报、协调处置等工作,把村(居)“两委”干部从繁重的行政服务事务中解脱出来,实现“专业人做专业事”与“社区人办社区事”的优化组合。

  二是创新“两岸融合”乡村治理模式。立足对特优势,聘请43名青年担任社区营造员驻点村居工作,将社区营造理念和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机制有效融合,探索出“我们参与了,村庄就变了”返乡青年创业、“农村幸福食堂”等模式,有效解决了乡村治理中面临的“空心化”、关爱老人等难题。

  三是探索“三社联动”项目服务模式。探索“村居+社会组织+社工”有效联动,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了301家社会组织,同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尤其是民办社工机构以村居为平台,招聘社工帮助村居干部整合资源、实施专业服务,促进“社工+志愿者+村(居)民+N”积极互动。2020年来,全区累计购买服务项目130余个、近4000万元,在服务特殊、困难群体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提升村民自治能力、培育村民参与意识、化解村民矛盾、增进村居和谐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海沧区坚持简政为民,通过制定权责事项清单和小微权力清单,规范了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检查考核等事项,减少了台账报表的填报;通过整合资源,培育社会组织等力量,完善了村居工作体制机制,有效减轻了村(居)民委员会负担,助力村(居)干部轻装上阵,巩固了基层基础,激发了治理活力,进一步提高了乡村治理效能。

  济源市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从根本上解决权责边界不清晰、程序不规范、监督约束难等问题,近年来,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开”的工作思路,在坡头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断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济源高度重视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建立由纪工委监察工委牵头,组织、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将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作为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之一,明确目标任务,有力有序推进。二是强化调研指导,压紧压实责任。成立调研督导组,多次到试点镇村现场调研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疑难问题。指导编印《试点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八项规范”指导手册》,明确了村级重大决策事项、村级采购事项、村级财务管理、村级工作人员任用、阳光村务、村集体资源和资产管理、村民救助、救灾款申请等八项规范。督查部门将此项工作列为年度目标考核事项,建立工作台账,定期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强化协调联动,全力以赴推进。建立党委主导、纪委督促,市、镇、村联动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确保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找准关键症结,合理“清”权。通过对以来农村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办理情况、巡察交办问题整改、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信访稳定事项、扶贫领域涉信涉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等进行全面摸底,找准基层社会治理中容易引发违规违纪问题和信访矛盾问题的重点,聚焦议事程序、财务管理、工程项目、民生事项、组织和人事关系等关键领域,切实查清了可能引起权力寻租的事项,做到有的放矢找症结,找准靶向定方法。二是梳理清单事项,科学“确”权。编制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建立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逐步厘清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职责权限。根据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特点及基层社会治理实际,梳理、归纳了农村干部承担的村级重大决策小微权力事项清单88条。建立针对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小组长等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清单,规范重大事项决策、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等48项责任。制定负面清单对村组干部实行管理,明确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违反财经纪律、不得侵占集体资产等30条禁止性要求。三是规范运行流程,依规“配”权。在建立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按照简便直观、易于操作的原则,制定出村级小微权力事项规范流程,以文、图、表形式绘制村级权力行使“路线图”。文,即将法规制度核心内容摘要精简,形成条目,划出红线;图,即八项规范所有事项,全部绘制出流程图,一目了然;表,即所有会议记录、公示表格等全部统一标准、统一印制,简洁明了。通过规范流程,进一步明确每项村级权力事项的名称、具体实施责任主体、政策依据、运行流程、操作步骤、运行过程的公开公示等,形成了“管人管到位,管事管到底”的权力运行体系。

  一是全面论证研讨。通过开展“三对照”,即对照中央、省、市各项法规制度,对照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规定,对照农村现有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论证,逐项模拟推演,发现在试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障碍,及时纠正调整,完善补充。二是全面征求意见。分层面召开镇村干部、行业部门负责人会议,广泛征求工作意见。组织试点镇村干部进行集中学习、交流讨论,召开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会议审议,确保事项清晰、要求明确、合规合法。三是全面宣传引导。组织宣讲团开展“面对面”宣讲,在墙体、宣传栏制作张贴漫画图示,利用广播、网络滚动讲播,利用短信、微博微信等跟踪报播,让群众清楚干什么事、找谁办、如何办,以及如何参与、怎样监督,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四是全面教育培训。把清单制度作为重点必学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召开会议、专题讲座、行业指导等方式对镇村干部进行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知识测试,以考促学,让“按清单办事、依规范用权”的意识入脑入心。

  一是健全公开制度,阳光“晒”权。通过公开栏、听证会等途径,及时准确地公开村级各项权力的运行过程和结果;建立“村民微信群”,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三重一大”事项等各类公开内容进行告知,切实保障群众对村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健全监督体系,多方“控”权。建立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镇级(部门)有机统一的监督体系。拓宽群众监督途径,及时公开镇、村监督联系方式,明确专人答复群众质询;制定《济源示范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压实镇级监督责任,健全完善“三务公开”检查、“村账镇代理”等监督机制。三是健全考核机制,从严“督”权。建立村级权力运行情况定期督导督查及年度考核机制,将检查考核情况与村干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相挂钩,确保村干部廉洁履职,规范用权。四是健全追责机制,常态“制”权。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细化行为规范、责任追究等环节,不断推进村干部规范用权、转变作风、优化服务。严肃查处独断专行、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施行以来,有效解决了小微权力权责不清、程序不严、执行失范、监督薄弱等问题,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和谐和农村社会稳定。一是规范了基层干部行权履职。通过清单对各项小微权力进行界定、固化,既给基层干部上了一道“紧箍咒”,也有利于村干部秉公用权、客观公开地开展工作。二是增强了群众参事议事的积极性。事项清单和流程使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使开展村务监督有了依据和参考,群众主动参与村务、监督村务的意识越来越强。村民普遍反映:“原来一件小事往往要折腾好几趟,有时候村干部也推脱,现在有了‘小微权力’流程图,老百姓就跑一次腿,村干部办事也利索了。”三是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小微权力清单杜绝了滥用职权和不作为两种极端现象的发生,使群众对村干部的工作多了理解和支持,减少了干部违纪、干群矛盾的发生。济源试点以来,基层群众反映村干部信访数量同比下降59.4%,真正实现了群众明白,干部清白。

  武汉市蔡甸区面对基层治理的现实瓶颈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聚焦基层负担重、“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村务监督不够有力、乡村治理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推行“减负清单、责任清单、监督清单、服务清单”四类清单,减包袱、划边界、晒权力、强服务,不断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聚焦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多、评比事项多等现象,为厘清村(社区)职责边界,理顺条块关系,挤出超出职责范围的任务“水分”,蔡甸区制定了减负清单,包括正面清单、协助清单和负面清单三方面内容,明确了村(社区)“该干”“协办”和“不干”事项,让基层组织“轻装上阵”、切实减负。一是制定《村(社区)依法自治(监督)事项清单》(“正面清单”),将宣传国家政策、法律,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16项工作纳入清单管理。二是制定《村(社区)依法协助政府(群团)工作事项清单》(“协助清单”),将督促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民族和宗教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等38项工作纳入清单管理。三是制定《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负面清单”),将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变更等25项工作纳入清单管理。全区证明事项出具频率显著下降,居住、贫困、参保、婚育、亲属、计生、政审、意外等证明累计出具频次下降到每月510次,每个行政村(社区)平均每月1.5次。

  明确村级组织负责人和村干部职责任务。将提高站位、规范支部工作、为民办好实事、推进基层治理、严格廉洁自律五大类,涉及严格落实党建责任、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用好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14项具体事项列入村党组织党建责任清单。全面实施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将村级重大决策、组织人事、“三资”管理、便民服务等六大类事项,涉及集体资产资源处理、村务公开、法律援助等30项具体工作纳入清单管理,确保村级组织“照单履责”、村干部“照单办事”。如玉贤街道农力村,坚持“党建+基层治理”,将规范支部建设、健全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作用等事项纳入村党组织党建责任清单,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的原则,在全村13个村民小组建立党小组,完善村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党员志愿者“四位一体”基层组织体系,开展以“三权”促“三责”,推行评议党员、星级争创、百分制党员,将具体事项分解到组(党小组)、落实到人(无职党员),切实建强基层组织战斗堡垒。

  对标责任清单内容,将各责任事项具体措施内容、运行步骤纳入监督清单管理,并绘制运行流程图,列清各事项关键环节、重点节点的办理条件、操作程序、公开公示等,做到一事一流程,同时对照事项清单和流程步骤,预先组织风险排摸和环节评估,梳理标注廉政风险提示,切实将村级事务落实监督化、监督清单化、运行规范化,实现村级事务“按图运行”、村干部“按图操作”、群众“照图监督”。同时,畅通监督渠道,构建区直部门专项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社区)群众监督有机统一的监督体系。如索河街道石港村在推进美丽乡村、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等生态工程项目过程中,严格落实制定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村民自治、村集体经济项目立项等重大决策类事项清单制度,执行“五议五公开”,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广集民智,制定适宜本村、符合村愿的美丽乡村等生态工程建设规划,及时将建设内容、工期等主要内容公开公示,做到群众知晓、参与、满意。同时坚持项目清单制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明确专人实时跟踪并及时公开公示,推进各类项目如期、快速建设,村湾环境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坚持党建引领、人民至上,聚焦基层群众所急所盼,将乡村服务队伍建设、推行红色物业、完善乡村志愿服务体系、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等纳入服务清单管理。坚持“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网格”,充分发挥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统筹整合农技、医卫、法律等服务资源,通过建强基层党组织、网格化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下沉等形式提升服务能力。组建党员带头、全面覆盖、行动高效的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志愿服务活动。奓山街道星光村组建爱心帮扶队、清洁环保队、安全护卫队、纠纷调解队、文体宣传队等志愿服务队伍,坚持开展阅读分享会、法治宣讲、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送戏下乡等文化活动以及“好婆婆”“好媳妇”“好丈夫”“好邻居”“五好家庭”“致富能人”“十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群众幸福感显著提升。

  蔡甸区以推行清单制为主要抓手,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解决了基层负担重、村级事务管理不规范、群众满意度不高、村人翁意识不强等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基层事务运行更加规范。全部行政村均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且有效运行,基层“双评议”群众满意度提升至99.5%。283个村集体完成资产清查,清理合同3343份、合同金额18616万元,增加村集体收入1093万元。所有行政村落实月度公开公示村集体收入、支出明细制度,将村级财务“放在阳光下,保持透明状”。二是基层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显著增强,建立51个社区大党委,组建46个农村片区综合党委,完成32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并建立健全自查自纠长效机制,调整34个村党组织,储备后备干部613人,招录“一村多名大学生”63名。下沉党员服务力量显著增强,79家机关企事业单位、473个党支部下沉社区,5996名机关党员全覆盖到居住地报到,认领服务岗位437个,办实事249项,累计服务8.9万小时。志愿者服务力量显著增强,从企业、村级服务社、专业技术能人中选聘志愿者,组建红色志愿服务队,累计为群众办实事1556件。三是基层治理水平显著提高。“三治结合”不断深化,全区村、社区均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所有行政村组建村级民调组织,完成村级综治中心、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参与调处矛盾纠纷47起,受理农村法律援助案件361件、法律咨询3393人次,自觉守法、全民懂法、遇事找法的乡村法治良序逐步形成;建成354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实现农村全覆盖,开展“新时尚·新礼仪·好习惯”宣讲活动26场,群众精神面貌得以改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稳步提升。

  涟源市针对村务管理乱象丛生、村级易发多发、信访举报居高不下等突出问题,2017年3月在3个乡镇11个村启动“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工作试点,7月在全市推开,11月在娄底市全域实施。通过“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的实施,村干部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农村信访矛盾明显减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对村级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归纳、审核,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支撑的28项内容分类建立权力清单。其中包括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物资和服务采购等重大决策类10项,村务、财务公开以及村级组织印章管理等日常管理类3项,贫困户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户口办理等便民服务类15项。在此基础上,本着依法依规、于事简便、便民利民的原则,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32幅,对每一项权力都明确政策依据、执行和监督主体、程序步骤等内容,做到有据可依、有图可循。权力清单和流程图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各乡镇(街道)也可因地制宜增设“特色清单”。

  建立村级小微权力风险防控机制,构建了一套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系统化的村级权力运行体系。一是围绕权力清单,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四议两公开”、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财民理乡镇监管、村民议事会管理等配套制度,保证每一项权力始终在制度的框架下运行。比如,建立了村级工程项目由乡镇纪委、农经、财政、规划4部门和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4+X”联合监管制度、村级工程项目造价和集体资产资源底价评审制度,以及村级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年度决议或授权村民议事会议年中决议的议事制度,有效解决了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严、造价不合理和村级议事效率低、成本高等问题。二是围绕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推动工作的保障机制。建立平台运行管理、数据信息采集上传、工作日常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建立县乡纪检监察一体化工作机制,通过实地察访、抽查检查等方式,聚焦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大额资金支出、资产资源处置等群众关心事项开展精准监督,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打造“一网一微一栏”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开平台。“一网”即“互联网+监督”平台。在省“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小微权力”子平台,设立“权力清单”“工程项目”“办事结果”“资产资源”四个版块。对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能公开尽公开”。在权力清单版块,公开清单事项和流程图、法律依据、政策文件;在工程项目和资产资源版块,实行全过程全要素公开;在办事结果版块,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7类事项。目前累计公开工程项目4520个、资产资源2948条、办事结果110万余条。农民群众只需在电脑、手机或终端查询机上轻轻一点,就能随时随地查询和监督村级每一笔财务收支、每一项权力运行、每一个工程项目、每一个办事结果。“一微”即村务监督微信群。按照“一村至少一群、一户至少一人”的原则,在全市建立监督服务微信群,33.52万人入群。建立“市负总责、乡镇负主责、村抓落实”的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对微信群进行统一管理,及时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分流、督办。截至目前,通过微信群发布“三资”信息1735件次,收集群众诉求3806件,回复处理3801件,办结率99%。“一栏”即村务公开栏。全市504个村(社区)按“标准统一、样式统一、内容统一、要求统一”的要求,建设规范化公开栏,严格按照村务公开目录按时公开,内容与线上平台相互印证和无缝对接。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协调、纪委监督推动、部门分工负责、镇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级成立由市委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委。各乡镇成立由党委(党工委)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相关市直部门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二是力量保障到位。市纪委设立小微权力和监督服务微信群办公室,统筹解决6名事业编制;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市直部门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人员负责。三是经费支持到位。将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增加财政预算900余万元,用于解决村级公务“零接待”制度实施后乡镇财政增加的开支;对504个村(社区)按每年平均1万元的标准增加村级运转经费,用于弥补村级“四议两公开”产生的费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报酬等。四是责任压实到位。将该项工作纳入市纪委监委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建立“四个一”工作机制,对线上监测、现场暗访、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督办,并根据考核办法严格考评计分,对履职不到位、工作效果差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自“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工作推行以来,通过依法确权、有效晒权、规范用权、严格督权,促进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村干部用权由“任性”变“规矩”,农村基层生态得到净化。2020年村“两委”换届期间共收到反映村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51件,相比2017年村“两委”换届时的198件,减少了74.24%。二是村务决策由“独角戏”变“大合唱”,村民自治能力得到增强。群众通过“四议两公开”充分参与村级议事、决策、管理、监督,村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得到真正体现。三是村级事务由“无序”变“有序”,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得到提升。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和一系列配套制度,每一项权力行使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治村运行体系不断完善。四是村级集体资产由“闲置”变“活水”,夯实了乡村振兴的经济基础。通过加强对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和公开公示,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的程序更加规范、透明。

  津市市以优化群众服务为导向,以完善乡村治理为目标,坚持“事项一次下沉、流程一优到底、信息一库认证、身份一脸识别、办事一图索引、保障一步到位”,全域梳理便民服务事项清单,推进政务服务下沉,基本实现群众办事不出村(社区),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显著提升。

  坚持以行政相对人为中心,开展最彻底的清理,拿出事项最全面、群众办事最明白的便民服务清单。一是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群众的需求作为努力的方向,通过思想解放、观念突破推动“以政府部门为中心的管理型政府”向“以行政相对人为中心的服务型政府”转变,把原来“你按我的要求办”转变为“我按你的需求做”,最终实现办事方便快捷、群众愉悦满意。二是全面清理。对照部门职责,逐项清理论证,梳理出自然人全生命周期需要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39个,涵盖出生、就学、就医、结婚、就业、创业、建房等全部领域。三是顺势下沉。通过深挖群众需求,广纳各方意见,将身份证办理、低保申领、失业登记等69个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事项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镇街、村居,让群众在家门口、在手机上、在外地都能随时办理。

  在科学确权的基础上,精简便民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时效。一是资料应减尽减。以“无证明城市”为工作理念,明确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能通过本级数据库查询到的、上门核实或通过会商可确认的、部门镇村无法查证的、现场证件可以认定的五种情形,需要提供申报材料的,一律免予提供。目前,69个下沉事项申报资料精简率达到74.2%,各种重复、循环证明减少了65类。二是步骤应优尽优。推行窗口、村(社区)直审机制,将一般性事项由原来的“窗口受理、股室踏勘、分管审核、局长审批”等多个环节简化为窗口、村(社区)直接办结。目前,69个下沉事项办理环节优化率44.3%。例如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优化前需经入户、勘查、评议、公示等多个环节,村居、镇街、民政等部门分别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前后耗时长达30天才能办结。现采取多级公示同步,必要环节公示期内同时进行,3天内即可办结。三是时效应快尽快。采取多级同步核实、同步公示、同步审批,配置统一证件钢印、出具照片和证明等设备,开发人脸识别系统,大力压缩办理时限。目前,69个下沉事项办结时限压缩率88.1%。身份证、社保卡的办结时限均由30个工作日变为当天办结;老年优待证、就业创业证等42个民生事项实现“即办”“秒批”。

  坚持把打破“信息壁垒”作为推动工作的制高点,以科技手段为支撑,实现了信息的全面互联互通。一是优数据提效率。整合25个部门的46类580万余条数据信息,共享上级交换平台13类4000万余条数据信息,电子身份证、电子户口簿等9类证照全部关联应用。此外,在确保信息畅通的同时,严格执行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不断强化数据供给、质量、安全考核力度,加大数据推送的监督能力,不断提升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二是优系统提服务。依托常德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将69个下沉事项配置在该系统中,并做好便利化改版和数据无缝关联。同时,大力引进先进技术,在植入人脸识别、移动终端办理等功能的基础上,新增智能机器人、身份证照片的抓取打印和电子签字板录入等功能。目前,根据办事情形可打印1寸或2寸个人照片,群众办证无须再额外提供照片,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三是优模式提质量。建立“容缺受理”模式,由窗口根据实际情况出具容缺受理单,办理事项直接进入审批环节,过后补齐所缺法定必要资料的可邮发审批结果,真正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如白衣镇一吴姓群众在申请农机购置补贴时,因忘带必要的农机购置补贴经销企业供货合同,窗口办理时采取“容缺受理”模式,帮助其快速办理,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补齐该资料并经核实后,第一时间将补贴发放至惠农“一”存折上。

  坚持把围绕便民清单开展政务服务作为强化乡村治理的切入点,加强整体协作,在组织、硬件、机制等方面全面保障。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将便民清单服务和政务下沉改革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事项、规定动作,坚持各级党组织带头抓、亲自抓,并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内容。县处级领导靠前指挥、蹲点攻坚,确保镇(街)和部门“挂图作战”推进、村(社区)便民清单事项全面落实。二是强化基础保障。投入8000多万元完成85个镇村平台新建改造,实现一站式服务平台全覆盖。同时,为76个村(社区)配齐电脑、人脸识别仪、签字板等设备,实现一体化服务窗口全覆盖。为解决基层办事力量不足的问题,为农村51个村(社区)增配1名政务员,定期进行系统业务培训,实现便民清单服务力量全覆盖。三是建立反馈机制。在每个村(社区)设立意见反馈簿,定期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现场体验,根据反馈意见及时优化事项流程、调整工作力量、完善硬件设施。出台“好差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实体大厅和镇街全部配置了评价器,大力推行“一事一评”“一次一评”,近两年累计收集系统评价数据10.8万条,好评率达99.99%。建立诚信评价机制,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办事者,审查发现后一律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再享受绿色通道。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于工作人员非主观原因造成的工作失误,一律不予追责,让基层干部放下包袱、大胆服务。

  近年来,汕头市坚持“小切口大纵深”、“小清单”大赋能,建立实施“五小清单”,即小微权力清单、负面清单、村级事务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村务公开清单,从权责事、人财物等加强全链条清单制管理,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期,探索走出一条“为村组织赋能、让村民受惠”的乡村治理“智惠”路径。

  汕头市把推进村级权力规范运行作为有力抓手,印发《关于推进村级组织权力职责规范化运行的通知》,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规范运行流程,编织立体监督网络,着力净化基层生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一是强化党组织引领,梳理小微权力清单。全面梳理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在先、党组织提议在先、党员大会审议在先,重点抓好村级权力流程再造、权责事项调整、权力运行监督等工作。各区(县)把推进村级权责规范化运行作为巩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全面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村级权力职责规范化运行。二是制定清单流程图,促进阳光用权。在征求17个市直单位和各区(县)意见基础上,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对照村级权责清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编制了10大类57项村级权责清单流程图,明确和细化各权责事项的材料、要件和程序等内容,确保干部履职有依据,群众办事有指引。三是织密监督之网,防治小微。构建上级职能部门、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有机统一的监督网络。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及运行流程图,把“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让群众能够监督、便于监督、乐于监督。同时,严格村级权责运行责任追究,对违反清单办事的单位和负责人严肃问责追责、曝光通报,保持惩治微高压态势,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纪要追究的良好机制。

  全市1086个村(社区)全面完成“两委”换届后,汕头市坚持把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廉洁履职作为加强基层党建、深化基层治理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出台村(社区)“两委”干部履职负面清单50条,推动村(社区)干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一是制订村(社区)“两委”干部履职负面清单。坚持把纪律约束瞄在点上、打在痛处,紧扣相关法律法规及党章党规,紧贴村(社区)易发多发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以及群众最为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深入分析、反复研究,制订出台村(社区)“两委”干部履职负面清单,从立场不坚定、重大决策不合规、组织生活不严肃、财务规定不执行、服务群众不作为、工作纪律不遵守、履行职责不廉洁、自身形象不端正等八大方面,细致列出了村(社区)干部50种负面行为,划出了一道道看得见、摸得着、易理解、须坚守的行为红线。二是积极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将负面清单纳入村(社区)党组织培训课程,编印发放《汕头市村(社区)实务工作手册》,把负面清单内容与相关政策法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社区)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等一并汇编入册,教育引导村(社区)干部按清单办事、依规范用权。

  为依法界定基层权责边界,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自我调节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汕头市结合本地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19年9月印发《汕头市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职责事项、协助政府工作职责事项、应取消和禁入事项分别作出明确规定。2021年1月对《指导目录》进行修订,实现了与民法典的有效衔接。《指导目录》以清单形式,分别对汕头市村民委员会群众自治工作职责事项(8类47项)、协助政府工作职责事项(13类76项)、应取消和禁入事项(19项),以及事项对应依据都一一作出明确,让村级组织从行政执法、拆迁拆建、城市管理等过多的行政事务中摆脱出来,回归服务群众的主责主业。同时,为确保镇街兜得住、不转嫁,按照“事”“权”统一原则,实施“放权强镇”改革,扩大镇街管理服务权限,以清单式下放镇街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职权231项、工程建设领域行政职权252项,其中综合执法404项,提高镇街履职保障能力。

  一是制定村公共服务目录。按照“公共服务最大化、社会效益最优化、服务形式开放化”原则,指导村(社区)制定《村(社区)“智惠”服务目录》,分设村级组织运作、生产生活服务项目6大类36小项。应用大数据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结合“数字政府”建设,推广应用“市民之窗”政务服务自助终端机,推动“乡村钉”“腾讯为村”“村村享”植入政务服务“粤省事”“粤商通”APP和微信公众号,打造指尖上的政务服务。二是组织编制公共法律服务清单。建成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086个,实现全市村(社区)全覆盖。梳理编制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服务清单以及服务指南,积极组织各类法律服务资源进驻,有效对接农村重大基础设施、产业项目、民生工程、脱贫致富等村级事务的法律体检、法制审查,为群众提供“点单式”服务。同时,通过各类渠道进行公开宣传,确保基层群众充分知悉并合理使用。

  为了加强农村基层建设,保障村民对村务的决策、管理、监督,推进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2014年4月出台《汕头经济特区村务公开条例》,对村务公开内容、时间、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指导各区(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本地具体公开目录,明确村务公开的表格内容、时间、程序,对照开展村务公开,做到程序规范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同时,以开展村务公开“五化”(设施建设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时间经常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地点公众化)创建活动为抓手,着力推进村务公开的规范化、常态化发展,取得良好成效,切实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促进了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

  渝北区以推动基层治理减负增效为目标,出台《渝北区村级组织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实施办法》,建立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负面事项清单、依法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四张清单”制度,累计减少部门和镇街延伸事项340项,为村级组织总体减负50%以上,切实做到为基层组织“松绑减压”、赋能增效,着力提升乡村治理和为民服务水平,加快构建政府治理、社会协同和村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一是明确自治事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重庆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梳理确定村级组织调解民间纠纷、办理公益事业等23项依法自治事项清单,明确村级组织依法履职工作内容,厘清工作责任边界,进一步发挥好村级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加强协商。坚持农体地位,注重加强协商,村级组织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搞生产、谋发展过程中,凝聚力、组织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干部群众干事创业充分激发。比如,为解决“双十万工程”(10万亩经果林和10万亩生态林)推进中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等问题,统景镇江口村探索总结出“民情茶室”自治模式,在老百姓集中居住地设置“一室一桌一茶”,听民情、解民忧、聚民心,营造起“村级事务大家互商共办、发展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极大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前该村已栽植优质特色柑橘5500亩,丰产期后预计全村年纯收入达到5000万元,农民户均分红可达6000元以上。三是推进“三治”融合。建立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和道德评议会,大力推行“三事分流”工作法,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全面实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纵深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各项工作,不断健全监督机制,将实施“双十万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纳入村级协商内容,充分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实现基层治理“三治”融合。

  一是规范协助事项。明确村级组织应当依法协助政府做好社会救助、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等工作清单27项,督促区级部门按照“费随事转、权随责走”要求,从指导服务、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为村级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给予支持和保障。除依法明确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外,其他需要基层组织协助事项,一律严格把关、限制准入,为部门随意委托行为戴上“紧箍咒”。二是推进“三社联动”。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大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开展心理疏导、资源链接、权益维护等社会工作,引导区级部门购买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实现资源互通、多元共治,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比如,区民政部门购买“红领巾”社工机构服务,为统景镇西新村14户贫困户提供志智双扶、致富能力提升等服务,坚定贫困户脱贫信心,提升脱贫致富技能,帮助建立西新村水果销售联盟,帮助销售贫困户农产品4.5万余元,培育起一支贫困家庭妇女“半边天”工作队,引导其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文明乡风培育、农村精神文化活动等志愿服务,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三是减轻考核负担。对购买基层组织服务的事项,改变目标考核评价方式,以合同条款为依据开展满意度评定,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考核负担。

  一是立定红线规矩。明确规定不得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生产安全管理等7项工作的责任主体,为“万能村委”松绑。开展规范挂牌和工作机构专项治理,整治“各自为战”,共核减部门、镇街在村级组织设立的工作机构及牌子18个,规范管理制度、活动制度、工作规范等上墙制度25项。二是推动回归本源。通过定立准入规矩、严控准入源头,将专业性极强的工作“挡在门外”,让村级组织卸下包袱、轻装上阵,集中精力更好地开展村民自治、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三是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发展实际,对因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废止以及“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等原因,确需新增或取消的负面事项,严格执行事前协商、评估审核、审定批准程序后,动态纳入清单管理。

  一是推行减证便民。明确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核实证明事项,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取消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35项,梳理保留村级组织依法出具证明事项7项,并列明设定依据、统一办事指南、制定表单样本、简化办理程序、畅通办理渠道,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实现简单证明当场办结、复杂证明限时办结。二是依法据实证明。对国家部委、市外要求提供的证明事项、民商事主体或其他社会组织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证明事项,属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治范畴的,由村级组织依法据实提供。对未纳入证明事项清单的,经评估核实,在预先防范法律风险的基础上,依法据实出具证明,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建立部门间信息核查反馈机制,依托“渝快办”、政务云等数字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聚通用”,畅通高频信息授权查询方式,实现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亚星·(中国)官方网站、联动联办,避免重复提交纸质证明,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

  “四张清单”管理制度是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增效工作的有益探索和具体实践。通过列明事项、清单管理,厘清了村级组织工作范畴,明确了基层工作权责,有效解决了村级行政事务多、检查评比多、机构挂牌多、不合理证明多等问题,引导激励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聚焦于干事创业、为民服务、推动发展上,打造了管理有序、服务标准、文明和谐、便民高效的坚强基层堡垒,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德阳市罗江区在乡村治理工作中,聚焦村(社区)机关化、行政化等突出问题,找准切入点,通过突出减负、赋能、增效、清廉,凝聚发展力量,着力推动乡村治理体系、机制、能力建设。

  一是松绑“万能村居”。建立事项准入制度,明确涉及村(社区)的13项依法自治事项、57项依法协助政府事项和10项负面事项,厘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上级政府权责边界,杜绝层层转嫁责任。二是整治“万能公章”。编制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具证明事项清单和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两张清单”,将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由62项压缩至4项。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探索“个人承诺制”证明形式。三是整治“过度留痕”。严格开展考核工作年度计划执行和审批报备,同一部门原则上每年最多开展1次综合性督查。建立区基层治理促进中心预审工作表格制度,今年3月执行以来,全区仅下发表格7张,叫停2个区级部门未经审批自行下发表格的行为。四是整治“文山会海”。全面实行“精文简会”,单份文件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内容与上级文件重复率超过50%的不予发文;将每周三、四定为全区“无会日”,安排同一事项的会原则上只开1次,给干部抓落实留足时间。

  一是优化组织设置。着力解决“小马拉大车”问题,调整“超大党支部”,升格村(社区)党委23个、党总支44个,结合乡村振兴,围绕产业布局、项目建设等设立二级党支部89个;因地制宜调整村(社区)常职干部职数,在以往4职的基础上普遍增加1〜3名常职干部,配强工作力量。二是优化薪酬体系。对村(社区)常职干部实行专职化管理,建立“基本补贴+岗位补贴+保险补贴+绩效考核奖励+职称补贴+职级补贴”全方位、全过程激励的薪酬体系,大幅提高村(社区)常职干部基本报酬,提升岗位吸引力。常职干部薪酬普遍增长3万元左右。三是优化培训模式。依托地方大学力量,成立城乡基层治理学院,分层分类开设壮大村集体经济、城乡基层治理、发展特色产业等专题培训班;组织村(社区)干部到成都、重庆等地区开展跟岗锻炼、现场教学。通过“理论+实践”,既教干什么,又教怎么干,学院成立以来共开展5期培训,参训500余人次。

  一是提升便民服务质量。强化村(社区)干部民生事务“员”职责,抓实全省第二批镇村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三化”建设试点工作,扎实推进5个镇50个村(社区)“三化”建设任务,努力实现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充分考虑镇村承接能力,下放便民服务事项镇级108项、村级51项(事项35项、全程办理事项16项)。今年1〜7月全区村(社区)件总量达6400余件,较去年同期增长76%。二是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强化村(社区)干部产业发展“领路人”职责,将减负赋能的成效转化为发展产业的动力,围绕“一核一环一廊”县域空间发展规划,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抓好优质粮油、晚熟柑橘、贵妃枣等特色产业,形成了45个特色村、11个园区产业村。三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强化村(社区)干部群众自治“组织者”职责,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完成红白理事、公共卫生、人民调解等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的组建及负责人的推选,同步产生定向议事代表3429名,构建了“村级党组织+群众组织+社会组织”的基层共建共治体系。

  一是健全小微权力清单。完善“四清四明”工作法,聚焦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资金管理、项目招投标管理、资产资源处置等集体管理事务,制定小微权力清单(一事一清单)。运用宣传栏、便民小卡片、服务指南手册等多种载体,主动公开清单内容。编制“微权力”运行流程图,设置“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开通“直通车”功能模块。通过“清权、清责、清流、清单”四清举措,达到“干部用权明晰、群众办事明白、追究责任明确、办事结果明了”的四明效果,明晰干部责权,改变传统的村干部“一把抓”“一手抓”的混乱局面。二是强化“三务”公开机制。严格执行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制度,建立集体资产、资源登记簿,规范资金管理账目。将“村财镇管”升级为“村财区审”,全面实施“组财镇管”,坚持无现金结算和“一”管理长效机制。每月定时公开村级事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集体“三资”使用等党务、村(居)务、财务情况。重要事务、重大资金使用、重点工程建设等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及时“一事一公开”。三是完善监督体制机制。按程序换届选举产生村(社区)监委会,规范村级监督组织履责清单,建立监委会例会制和年度报告制。及时整改村(社区)干部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和各级监督检查、巡察巡检等反馈的问题,定期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探索建设“警示教育微基地”。四是弘扬清廉文化。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好风传家”等活动,加强家风家训宣传;探索建设家风家训展示阵地,广泛分享优良家风家训。将清廉元素积极融入基层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村(居)民院落建设中,建设村级清廉文化基地。梳理村规民约,通过公示栏、入户上墙、定期宣传、模范评选等措施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让村(居)民熟知并自觉执行。建好用好红白理事会,运用村规民约对婚丧嫁娶等事宜开展引导,反对陈规陋习,提倡节俭之风。

  通过实施清单制管理,罗江区进一步厘清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上级政府的权责边界,推动村(社区)回归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的本职。一是村(社区)实现轻松“上阵”。通过建立自治、协助、负面“三张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各类事项的责任主体,有效破解以往权责不明晰、经费配备不到位而导致的基层疲于应付的问题。二是干部活力得到充分激发。通过探索专职化管理,完善村(社区)常职干部职业薪酬体系,进一步提部的待遇,切实增强了岗位的吸引力,推动村(社区)干部更加专注工作,工作活力得到充分激发。三是工作质量得到保障。通过建立事项准入制度、健全职业薪酬体系、完善乡村治理监督机制等措施,推动村(社区)干部回归主责主业,将工作的主阵地由“房间”转向“田间”,有效提升了工作的精细化程度,党和政府的各类政策得到扎扎实实落实,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大幅提升。

  近年来,漕泾镇为了解决基层工作中任务不明确、责任不清晰、方法不接地气、效率不高等问题,实施“网格化党建+四张清单”工作机制,通过程序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考核清单,将各类党员、党组织全部“网”进网格,以具体化、可操作的内容细化各项党建工作,切实提升了基层治理的规范化水平。

  (一)精准划分网格。按照“就近、灵活、有效”的原则,以村居为单位将全镇划分为14个党建总网格,以党小组为单位划分为89个党建子网格,把工作覆盖到网格中去,将上面“千条线”收拢集聚到网格这根“针”里来,实现“小网格大融合”。依托14个村居党群服务站和23个村居党群服务点,为网格化党建工作开展提供有形阵地,实现一个党支部(含村居党总支下属二级党支部)拥有一个党群服务点。通过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精细化党建工作体系,提升了基层党建的组织力和覆盖力。

  (二)组建网格队伍。由镇领导、村(居)党组织、村(居)班子成员、党小组长、党员骨干和416名网格志愿者(包括在职党员、结对单位党员、新乡贤、埭长等)组成六级网格先锋工作队伍,镇领导担任督导员,村(居)党组织担任总网格长,村(居)班子成员担任网格指导员,党小组长担任子网格长,骨干党员担任网格员。针对子网格长,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统一发放《漕泾镇网格化党建工作记录本》,配备专属网格党建工作证,保证“持证”上岗。

  (一)以“责任清单”明确“干什么”。责任清单明确了基层党建创新、网格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开展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结合重点工作,罗列网格工作的21项责任内容和要求,将责任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层层压实责任。督导员负责指导党建工作发展和创新、网格队伍建设和监督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总网格长明确总网格党建工作思路、带好网格队伍、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部署党内组织生活和统筹网格建设资源;网格指导员指导网格建设和网格运行机制、宣传政策文件、指导子网格长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汇总民情、带头开展社区治理和联系服务群众;子网格长负责网格日常运行、参与党内组织生活、收集反馈民情、参与社区治理和联系服务群众;网格员开展网格日常工作、收集民情、参与党内组织生活、参与社会治理和联系服务群众。

  (二)以“程序清单”明确“怎么干”。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党内重要事项决策、党员学习教育、乡村治理三项重要流程,为党员开展组织生活、参与基层治理明确了流程和步骤。针对党内重要事项,按照镇领导全程督导、党建总网格长提议、党员议事会商议、村居两委班子会决议或党员大会表决、决议结果公示的流程进行决策,全程接受群众监督。针对党员学习教育,由总网格长下发学习教育工作提示,牵头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网格指导员组织子网格长、网格员、党员在各党群服务点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并及时向村居民宣传。针对乡村治理工作,由网格员、网格志愿者提供社情、文明风尚、安全稳定等信息线索。子网格长受理并核实后将有关情况反馈至总网格长,每月召开网格工作例会,集中讨论提出解决方案,做到定时定人定责。

  (三)以“制度清单”推动“规范干”。制度清单包括党员议事会制度、子网格长接待日制度、网格长巡查制度、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学习教育培训制度、网格日常运行管理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使得组织生活内容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其中,党员议事会制度明确了主要职责、工作机制,子网格长接待日制度规定了时间地点、接待事项和处置原则等,网格长巡查制度从巡查频次、内容等作了说明,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明确了组织形式、时间安排、活动内容和要求,学习教育培训制度规定了学习安排、内容和要求等,网格日常运行管理制度明确了每半年子网格考评、做好网格点动态信息维护、形成网格“双例会”制度等内容。制度清单着力于用严的纪律约束基层干部,使其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出事。

  (四)以“考核清单”评判“干得好”。结合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原有考核体系进行修订完善,以工作实绩为中心,科学设置考核评价体系,明确考核项目和指标、计分标准、考核依据和责任单位。将网格日常运行、党内组织生活、收集反馈民情、参与社会治理和联系服务群众等4个方面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设置反向扣分项目。考核清单按照“可量化、能落实、好检验”的原则,强调监督、检查、考核同步,综合评估工作进展和阶段性成效。

  自“网格化党建+四张清单”做法推行以来,漕泾镇发挥“清单”优势,形成了闭环协同的基层网格化党建工作体系,强化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工作力量,为创新基层治理提供新路径。

  (一)提升了责任意识。通过四张清单,使网格化党建各项工作具体化、可操作,网格工作队伍分工清晰、责任明确,压实了网格队伍的“责任书”。总网格长“掌好舵”,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推动需求在网格发现、资源在网格整合、问题在网格解决。网格指导员“助好力”,在组织培训、下发提示、“两个指数”测评等各项工作中,负责指导好子网格长开展好党内组织生活,起到了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子网格长和网格员则充分发挥“带好头”和“守好岗”作用,保证各项工作完成。

  (二)规范了工作制度。通过程序清单,对党内人员调整、党内经费使用等重要事项,严格按照党内重要事项决策流程进行,避免了几个人说了算、一言堂等情况,推动决策更加公平、透明。涉及社情、安全稳定等事项,能够及时传递到党组织班子,增强了上传下达的效率,使得问题发现更加及时。每一个网格按照程序做到学习教育全覆盖,老新结对、以老带老、送学上门等多种形式共同推动,学习教育更有实效,组织生活更加规范。

  (三)凝聚了共同力量。通过四张清单,提升了网格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引导驻区单位、社会组织、群团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吸纳在职党员、“城乡”“双百”“企村”等结对单位党员作为党员志愿者并编入对应的网格中参与行动,在基层一线网格打造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条块联动、共驻共建的新平台,形成网格事务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结对单位党员下沉村居网格,“组团”参战、闻令而动、积极作为,为村居疫情防控凝聚起了磅礴合力。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局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介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的通知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 中央宣传部 民政部 司法部 关于公布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的通知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 民政部 司法部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

  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农业行业分会、中国国际商会农业行业分会)

(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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